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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力鑑定考試

教育部113年度自學進修專科學校學力鑑定考試報名截止時間因凱米颱風影響再延長至113年7月29日下午5時截止

教育部113年度自學進修專科學校學力鑑定考試報名作業,原訂113年7月11日(星期四)至7月25日(星期四)受理網路登錄後通訊報名,因受凱米颱風來襲,教育部已於113年7月25日(星期四)發布報名時間延至7月26日(星期五),惟凱米颱風持續影響,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宣布7月26日(星期五)部分縣市地區停班停課之公告,本考試網路登錄報名資料將再延至7月29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並請考生於7月29日(星期一)郵局服務期間內將繳費收據、報名表件及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以限時掛號寄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教育部113年自學進修專科學校學力鑑定考試」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報名日期:113年7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113年7月25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簡章不另行販售,請自行上網下載:

(一)簡章開放下載日期:113年7月4日起。

(二)簡章下載

(三)專鑑簡章第30頁所提到有關219、220、221、222四個證書適用等級說明

三、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登錄後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概不受理。

(二)前往網路報名繳費暨准考證下載系統(另開新視窗)

四、考試日期:113年11月10日(星期日)。

五、考試方式:

(一)採筆試方式辦理,考試科目為國文、英文及符合申請科別性質之專業科目2科(請參考附錄一「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職業證照與專科學校類科及筆試科目對照表」)。
備註:持有各科目及格證書欲辦理免考者,其報考資格僅適用於同一證照。

(二)考試採單一選擇題型,答錯不倒扣,計分方式每科均以60分為及格,100分為滿分。本次考試科目國文、英文及符合申請科別性質之專業科目2科均及格者(含免考科目),或同時報考4科且各該科目均達50分,而總平均達60分者,為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備註:當年度同時報考4科者,方可適用:「各該科目均達50分,而總平均達60分者,為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公告


自學進修專科學校學力鑑定考試換(補)發證書相關資料:

通信申請者,請繳交100元之郵政匯票正本,匯票抬頭請寫「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並檢附回郵信封及貼足限時掛號43元郵資,回郵信封上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掛號郵寄至640303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之5號,收件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行政組,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學力鑑定換(補)發證書"字樣。

試題及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