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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1年自學進修專科學校學力鑑定考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考人防疫注意事項與試場規則 (下載詳細規定, 111.10.04)

有關111年自學進修專科學校學力鑑定考試,請各位應考人配合下列防疫措施:

一、考區人員全面佩戴口罩:
應考人及所有試務人員應自備並佩戴口罩進入考區學校,如經勸導或處置仍不佩戴口罩,禁止進入考區及試場。
二、進入考區時出示識別證(如:准考證或工作證等)並全面量測體溫:
考區學校於考試當日考前1小時,開放應考人進入考區,應考人須繳交「應考人自我健康關懷聲明書」,並出示「准考證」、戴口罩、進行體溫量測。
三、考區不開放陪考:
為避免人潮聚集,本次考試應考人親友禁止進入考區,惟身心障礙或傷病應考人,得申請1名親友陪同進入考區,且陪考人員應配合考區各項防疫措施。
四、維持試場及休息區通風並加強消毒:
考前及試畢進行考區清潔消毒作業,並提供手部清潔等防疫措施。
五、管制考場進出場動線:
為避免人群聚集、配合體溫量測,應考人應依考區規劃的動線進(出)場,落實防疫規定,同時也呼籲應考人親友,請勿於考區門口逗留,造成人潮聚集。
六、確保整體應考人及試務人員健康與安全:
為確保整體應考人應試健康及安全,屬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所訂管制對象(含確診且未解除隔離、居家隔離、居家檢疫等)及考試當日因發燒或有呼吸道等症狀,自主進行快篩呈現陽性之應考人不得參加本次考試。

公告「教育部111年自學進修專科學校學力鑑定考試」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報名日期:111年7月14日(星期四)起至111年7月28日(星期四)止。
二、簡章不另行販售,請自行上網下載:
(一)簡章開放下載日期:111年7月7日起。
(二)簡章下載
(三)專鑑簡章第30頁所提到有關219、220、221、222等4種證書適用等級說明
三、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登錄後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概不受理。
(二)網路報名繳費暨准考證下載系統網址:https://rd-www.tcte.edu.tw/exself/
四、考試日期:111年11月13日(星期日)。
五、考試方式:
(一)採筆試方式辦理,考試科目為國文、英文及符合申請科別性質之專業科目2科(請參考附錄一「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職業證照與專科學校類科及筆試科目對照表」)。
備註:持有各科目及格證書欲辦理免考者,其報考資格僅適用於同一證照。
(二)考試採單一選擇題型,答錯不倒扣,計分方式每科均以60分為及格,100分為滿分。本次考試科目國文、英文及符合申請科別性質之專業科目2科均及格者(含免考科目),或同時報考4科且各該科目均達50分,而總平均達60分者,為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備註:當年度同時報考4科者,方可適用:「各該科目均達50分,而總平均達60分者,為學力鑑定考試通 過」。

[公告] 考選部核定之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一覽表
考選部核定之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一覽表 (PDF, 108.09.09)

自106年起考場設置分為北區(臺北市或新北市)、中區(臺中市)、南區(高雄市)、東區(花蓮縣)等4個考區;應考人須於報名時自行擇一考區應試。

修正「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職業證照與專科學校類科及筆試科目對照表」(103.12.08)
請點選(PDF)

自學進修專科學校學力鑑定考試考科大綱公告 (103.12.08)
請點選(PDF)

自學進修專科學校學力鑑定考試換(補)發證書相關資料

1.換(補)發證書作業原則(PDF)
2.申請書下載:PDF檔案格式WORD檔案格式
3.通信申請者,請繳交100元之郵政匯票正本,匯票抬頭請寫「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並檢附回郵信封及貼足限時掛號43元郵資,回郵信封上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掛號郵寄至640303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之5號,收件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行政組,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學力鑑定換(補)發證書"字樣。

專科學力鑑定考試相關資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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