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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集體報名專區

本網頁更新時間:2024-11-0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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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集體報名應注意事項:
一、113年12月6日(星期五)至113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完成報名資料上傳。
二、113年11月28日(星期四)至113年12月18日(星期三)完成繳費手續。
三、113年12月18日(星期三)前寄出(以郵戳為憑)下列表單:
表單說明
報名單位基本資料表(含繳費收據)(A1)
1.報名資料檢檔完成後,列印最新基本資料表
2.黏貼報名費收據證明(全部考生一次整筆繳費),若有考生自行繳費,請一併浮貼收據正本。
3.由承辦人員、教務主任及校長簽章。
報名寄件明細表(A2)
清點確認
特殊字元或造字清單(A6)
請以正楷抄寫正確字體
需應考服務考生清單(A7)
考生清單應連同應考服務需求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一併繳交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A8)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清冊(A9)
  • 僅需要列印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清冊
  •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證明文件由學校審查後留存備查
  • 非冷氣試場考生清單(A10)
    連同「非冷氣試場申請表」一併繳交
    非冷氣試場申請表(A11)
    懷孕考生應考服務考生清單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A12、A13)
    考生清單應連同應考服務需求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一併繳交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05-5379000 #300、600
    【報名應繳回之資料】
    1. 報名資料檔:請於報名系統內直接上傳
    2. 相片電子檔:請於報名系統內直接上傳
    3. 報名單位基本資料表 (須黏貼繳費收據,並完成簽核 )
    4. 特殊字元或造清單 (若無資料則免繳回 )
    5.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清單、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服務申請表 (若無資料則免繳回 )
    6.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清冊 (若無資料則免繳回 )
    7. 非冷氣試場考生報表
    8. 懷孕考生應考服務考生清單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若無資料則免繳回 )
    【114學年度四技二專-集體報名作業說明】

    【114學年度四技二專-集報系統操作說明】